各相关工业园区:
按照武汉市推进“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现转发《关于申报第二批重点工业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请东湖高新区范围内满足《关于印发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3〕3号)中现代产业园或科创小微企业园基本条件的园区自愿申报,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此外,对照申请表内各项数据需逐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入驻企业需提供企业列表并注明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单位请将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完整的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会同电子版光盘,于2023年10月24日17:00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管委会7号楼7012办公室)。
附件:1. 关于申报第二批重点工业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印发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办法的通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方式:67880565、67880073、67886020)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