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园区、企业:
为做好东湖高新区商贸业“小进限”工作,现组织开展2023年商贸业“小进限”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上商贸业入库范围
行业名称 | 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 |
批发业 | 2000万元 |
零售业 | 500万元 |
住宿业 | 200万元 |
餐饮业 | 200万元 |
二、入库时间
年度入库申报时间分2023年10月和2024年1月两批进行。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前,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前。
三、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加盖公章);
注1:单位负责人填单位法人。
注2:表中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填截止申报时已发生实际数。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1:利润表时期写“x年x月”,不要精确到日。
注2:加上计量单位“元”。
(4)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一》;
注1:若增值税表与利润表收入差异较大,需提交文字说明材料解释原因(加盖公章)
注2:主表和附表一分开扫描(均需加盖税务和单位公章)
注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要与利润表时期一致
注4:针对批发和零售企业,若企业非销售收入较大,还需要提交各月附表一(均需加盖税务和单位公章)和文字说明材料(加盖公章),以证明销售收入达限。
四、有关说明
1.所有入库资料提交电子版即可,均扫描成jpg格式,每份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M。(png格式平台无法识别,只能用jpg)
2.入库资料请于10月25日前,打包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261437158@qq.com。邮件标题请以“XX企业2023年小进限申报资料”为标题。
3.企业入库成功后,可享受《东湖高新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详见政策原文:
http://www.wehdz.gov.cn/2022/zfxxgk/zc_68632/qtzdgk/qzfwj/202302/t20230214_2152110.shtml
入库咨询联系方式:
批发和零售业入库:舒慕慕 65560350
住宿和餐饮业入库:彭 敏 67880350
政策咨询:胡经纬 6556344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商务外事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