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好2023年武汉经开区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1.对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达到50万元、500万元、5000万元的区内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2.对在我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超过1亿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
2.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2022年在武汉经开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办理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认定登记且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或办理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认定登记且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申报表;
2.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
4.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表;
5.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于11月10日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hkfq.gov.cn/),点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盖章扫描PDF文件)。
2.接到提交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3天内提交盖章版纸质材料2份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57号政策兑现窗口,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3.区科创局负责政策解释和申报资料实质性审核;各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申报单位。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将全部收回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智能制造产业园 赵 静 84239968
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 李小刚 84852221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游博文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 王 楠 84855706
军山新城 朱 江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 李婳婳 84739766
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局成果转化科 84893537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政策兑现平台 8473535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合同登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奖励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