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23〕1号)我委研究修订了《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于2023年8月26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27-82796015。
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