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厅政法〔2023〕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原则上应是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组织。
各市、州经信局负责本地区申报组织工作,积极向申报主体做好宣传和动员。
(三)申报数量。
武汉市申报数量不多于8个,其他市州不多于4个。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
1.各市、州经信局组织申报主体按照《办法》要求,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填写《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编订申报材料,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
2. 各市、州经信局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申报表word版发至电子邮箱)。
3.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名单。
4.省经信厅将向进入国家级推荐名单的申报主体分配账号,申报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
5.有关市、州经信局在申报主体完成信息填报后,组织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省经信厅将向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主体分配账号,请武汉市、宜昌市经信局等组织复核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填报复核信息,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25日前,与申报推荐名单一并正式行文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业设计中心是承载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高制造业设计能力的重要载体。请各市、州经信局充分认识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
(二)严格审核。《办法》内容上与此前有较大调整,请各市、州经信局认真组织学习新《办法》,严格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对申报推荐和复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质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爱平
电 话:027-87236873
电子邮箱:hbsjxtcyc@126.com
地 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栋2814室
邮 编:430071
附件: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