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江夏区委 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江夏区争创重大科技奖项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夏科经[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争创重大科技奖项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奖补标准

1、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区内企业、高校院所为主体,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5大奖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奖5大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

2、争创重大科技奖项的奖补标准

获得国家科技技术奖的按照相应等级,区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按照相应等级,区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区级给予10万元奖励。第二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二、项目申报要件

项目申报相关资料:2022年度获得奖励的企事业单位持获奖批文或证书直接获得奖励。


三、上报方式

为方便本区企业享受奖励补贴政策,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免审即享项目需要企业登录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亲清江夏”栏,(https://qinqing.jiangxia.gov.cn:43199/#/index)点击右上方“登录”注册企业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姚先瑞   

联系电话:81568258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