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贴息工作指引>的通知》(武金文[2021]97号)的相关规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区纾困贷款贴息工作专班审核,现将符合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金额和贴息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于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
本次公示共608家,其中中小微企业570家,个体工商户38家;企业申报贷款金额3,189,000,211.30元,拟贴息金额53,248,038.76元。
本次公示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纾困贷款贴息第八批拟贴息企业名单,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已全部按照程序审核完毕并公示。对此次公示有异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来信方式反馈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公示无异议的,请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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