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2年度的年报公示将于2023年6月30日24时截止,届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的年报填报功能将暂时关闭。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未年报经营主体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工作,7月1日至14日期间,年报填报公示功能将暂时关闭,预计7月15日重新开放。经营主体在补报年报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