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和2023年6月8日科技部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地方部署动员视频会议精神,鼓励科技型企业、创新平台、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重要意义。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生力军,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既是促进就业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
二、鼓励依托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拓宽大学生就业途径。现对东湖高新区范围内承担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政策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平台、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等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情况进行统计,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填报《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信息统计表》(附件),分别于6月27日、7月10日、8月1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ontactforwork@163.com。材料中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支持各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对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并按时填报信息的企业,高新区将在“揭榜挂帅”项目发榜及立项、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新区硬核科技政策应届毕业生招聘奖励补贴(http://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306/t20230621_2219625.shtml)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7880178
邮箱:contactforwork@163.com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