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规〔20225号)和《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3年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企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开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

(一)2021年度区内通过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2022年度区内通过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区科创局审核并已在规定时间(2020109日至2022610)内完成从外地迁入,且2022年度已拨付首笔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

(一)2021年度区内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拨付区级奖补资金,其中:2022拨付15万元,2023年、2024年分别拨付7.5万元。

(二)2022年度区内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拨付区级奖补资金,2023年、2024年、2025年各拨付10万元;2022年度区内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一次性拨付区级奖补资金,每家补贴10万元。

(三)2022年度市外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标准以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的核准日期为准,核准日期在2020109日至2022610日间的,对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下的企业分两年按每年30万元给予奖励;核准日期在2022610日及以后的,不再补贴。

三、政策兑现方式

(一)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119.36.232.5:85/#/),进行网上注册,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企业收到系统确认承诺书短信通知后,登录兑现平台下载并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附件1)进行奖励意愿确认;企业放弃奖励的,需按要求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附件2)。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二)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注意事项

(一)2021年、2022年从区外迁入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未拨付首笔奖励的武汉市外整体迁入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将在下一批进行申报。

(二)企业在获得奖励后需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在系统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有效,明确相关承诺书上的承诺含义及承诺意愿。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兑现政策时已迁出我区或自愿放弃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暂缓兑现政策,如企业能在高企三年有效期内完成信用修复,再兑现政策。未列入市级高企资金兑现名单的企业,暂不兑现。

(五)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电话

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239968

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李小刚   84852221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耿丽莹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84855706

军山新城管理办公室

周俊锋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管理办公室

婳婳   84739766

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局高新技术科

杨小峰   刘宇昕   84217692   84891019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附件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

附件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3620

附件: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docx

附件: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