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2]1号)、《市经信局关于报送2023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湖北汉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江夏区企业申报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及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专项审核,认定其中10家企业申报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补助规定。经区科经局党组审核后,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如对公示的项目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3年6月19日以前向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或区科经局监察室反映(公示接待电话附后)。
经专项审计,江夏区11家申报企业中,有10家企业申报的项目符合专项资金补助规定,其中:符合市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规定的4家,符合市级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补助规定的6家。
公示接待电话:
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 81568260
区科经局监察室 81568248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