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绩效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
二、 申报条件
在2022年12月前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由区科经局设立为“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
三、 申报材料
1、《2023年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绩效考核申报书》;
2、申报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工作站人员名单、站内区级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名单(如有);
4、2022年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5、2022年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量及成交金额;
6、2022年院士、知名专家项目清单;
7、2022年服务企业的清单;
8、2022年营业性收入相关证明资料;
9、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四、 申报要求
1、请于2023年6月23日(周五)17:30 前提交以下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1)纸质原件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申报书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文件发送至邮箱:2551283319@qq.com。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威 027-87374390
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副楼405室
附件:2023年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绩效考核申报书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