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办理东湖高新区202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拨款手续通知如下:

一、拨款对象

本次拨款对象主要为2021年度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现阶段税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正常开展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拨款手续

申报系统企业创新积分系统http://innovc.wehdz.gov.cn/开放时间为515日(星期一)14:30519日(星期五)17:30请各拨款对象及时在政策申报模块中的2023高企认定奖励资金(第二批)事项填写信息按系统提示下载收据模板,加盖公章、财务章后,以PDF格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请按照前期的公示期要求,获取2023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填报号,完成高企年报报送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总数超过500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高企不用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该系统对接了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登录页面点击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通过认证平台的法人登录进行登录。

系统技术咨询:QQ群号 471440814

政策咨询科创局027-6788052365563216

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515

附件1: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名单(第二批).xlsx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