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认定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303/t20230314_2169370.html)、《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洪山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洪山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象为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目前税务所在地为洪山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要继续保持资格,应按本通知重新申请认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并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二)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及骗取税收优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洪山区科经局将配合市认定办做好申报企业的日常监督等工作。
(三)申报企业需在系统如实填写出具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对委托代理机构编写申报材料的,鼓励企业在填报材料编写单位相关信息。
(四)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洪山区科经局将上报市认定办,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洪山区科经局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我局,并请关注后续通知公告。
四、联系方式
洪山区科经局:杨杰 87374372 朱洁 87374280
洪山区高企培育QQ群:670553430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