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工业企业提档升级,鼓励我区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我局开展2023年工业企业提档升级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洪山区2022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以及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前企业纳税关系在洪山区。
二、支持条件
1、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奖励。
应列入《工信部联政法函〔2022〕25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印发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知》公布的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的洪山区企业。
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
应列入《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公布名单的洪山区企业。
3、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
应列入《鄂经信企业函〔2022〕92号省经信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公布名单的洪山区企业。
4、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级配套奖励。
应列入武经信〔2023〕33号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关于拨付2023年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成长奖励、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武汉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奖励资金的通知》洪山区的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企业且目前企业纳税关系在洪山区。
三、申报材料
(一)洪山区2023年度工业企业提档升级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由税务机关出具的2022年最新纳税凭证(盖税务机关公章);
(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承诺函。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后报送到经济运行科,申报表需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290739398@qq.com。
3、办理资金拨付,并将拨付情况进行公告。
4、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区科经局经济运行科(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副楼512室)
联系人:梁正    027-87374326

附件1:2023年度洪山区工业企业提档升级补贴资金申报表
附件2:企业承诺函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