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经开区重点工作以及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含重点项目、双碳专项)

二、支持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牵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念,原则上申报主体为企业,高校院所可参与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

三、支持强度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用市区联动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共同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区财政资金的2倍。支持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四、支持范围

重点项目应聚焦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北斗、光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中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研发,以及电磁能、量子科技、超级计算、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深地深海深空等未来产业中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

双碳专项应围绕长江经济带共保联治和碳中和目标实现,开展长江流域水安全、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以及新型能源开发、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与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五、相关要求

    1.在经开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需有明确的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3.企业需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4.企业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要围绕解决产品、工艺等具体问题开展攻关。

    5.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市级示范街区(园区、楼宇)企业的项目及产学研合作类、区推荐的科技成果转化签约、已获创业投资的项目。

    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

    7.每个单位限报1项项目。

    8.已被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企业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获得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材料提交

    1.项目申报。认真填写电子档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准备所需附件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报送至经开区科创局A208室规划发展科。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8日17:30。

    2.项目推荐。经开区受理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以及实地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将推荐立项项目名单报送市科技局。

    3.推荐立项项目材料提交。推荐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材料提交流程详见《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kjj.wuhan.gov.cn/zwgk_8/fdzdnrgk/sjczzxzj/sbtzsbzn/202304/t20230407_2182908.shtml)。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填报的信息应与报送经开区的纸质材料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况,一经核实,取消该项目推荐立项资格。

七、项目申报咨询

    武汉经开区科技创新局:龚万谦  8585912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武汉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