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会同市经信局,面向全市开展征集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量子信息、软件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类脑科学、大数据和现代种业等产业,武汉市将推荐上报80位以上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
“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具备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45周岁以下,职称副高级以上,拥有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等资格条件。尚在服务期内的“科技副总”不得申报。
三、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服务期内省财政将给予每名“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
四、有关要求
请有意申报企业,认真填写《2023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附件2)和《2023年企业“科技副总”选派需求汇总表》(附件3)。
1、时间节点:2023年3月9日(星期四)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提交
(1)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两张表可编辑版本和盖章PDF版一起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文件命名方式“企业名称+科技副总需求表”。
(2)纸质版:附件2和附件3的盖章版一式三份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2。
联系电话:张科长67880565 何科长65563308
(武汉市经信局联系人和电话:段志雄 85317029 )
附件: 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3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