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的企业和软件产品应符合《管理办法》(见附件4)相关规定。
2、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市区经信部门有关要求,正常报送软件行业统计数据。
二、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四份。同步将纸质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dzxxk2022@163.com。
请企业于2月15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7号楼企业服务局7012。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东湖高新区企服局联系电话:67880565
武汉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处联系电话:85316917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