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硚口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汉江湾质量奖。截至目前,汉江湾质量奖共评定了2届,1家单位获得汉江湾质量奖3家单位获得汉江湾质量奖提名奖。树立了一批质量标杆,引导了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模式与方法的推广应用,在全营造了重视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的浓厚氛围,有效的促进了质量强建设。

2017年起,《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先后出台,《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相继修订,同时,《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武汉市申报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对武汉市市长质量奖奖项设置、表彰周期等提出了新要求。20221117日市政府《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出台,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新出台的《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重新起草汉江湾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深入分析我现状,研究提出基本思路和措施,形成汉江湾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法》初稿。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区质强委员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全社会),对未采纳的意见逐条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反馈,并沟通达成一致。最后对《办法(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在旧《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后的新《办法》共七章,分别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定程序、激励与推广应用、监督管理、附则34条。相对于旧《办法》,在表彰周期和奖项、专家评审、评定程序、评定标准、奖励措施、重点产业、示范引领等7个主要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调整评定周期和奖项。与《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保持一致表彰周期由原来的1年一届调整为5年一届,并增加汉江湾质量奖个人奖其中,单位奖由原来的每届4个增加为每届8个(3汉江湾质量奖、5汉江湾质量奖提名奖),增设个人奖4名,个人不设提名奖。

(二)组建汉江湾质量奖评审组市质量专家库挑选若干专家,组建评审组,开展具体评审工作,由3名以上奇数专家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细化评审环节增加综合评价环节,评审组在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后,综合评价提出汉江湾质量奖单位奖和个人奖候选名单。区质强办对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明确监督方式、责任追究、退出机制等事项。

(四)优化评定标准。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按照《武汉市市长质量奖单位奖评定标准(试行)》,从领导作用、战略发展、品牌影响、员工契合、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等六个维度,对制造类、服务类、教育类、医疗类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评定

(五)完善奖励措施。将获奖单位获得的汉江湾质量奖信息向社会公示,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开放共享。取消原来对获奖单位50万元和提名奖单位10万元的资金奖励,增加对获奖个人的资金奖励,奖金金额不写入《办法》,实际按照5000元标准执行。

(六)突出重点产业。围绕硚口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支持医疗、现代服务教育、传统优势产业中的龙头骨干等企事业单位和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

(七)强调示范引领。明确了汉江湾质量奖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积极宣传、推广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和成果。要求获奖单位和个人落实公益质量宣传推广责任,开展有关质量管理的基础研究、标准研制等,有效促进质量效益整体提升。

四、积极意义

新制定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汉江湾质量奖评定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质量奖励制度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浓厚意识,带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制度和方法的推广应用,激励各行各业不断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助力质量强建设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