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标准化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省局制定了《2023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2023年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产业发展标准化水平,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市监标〔2020〕21号)部署要求,现就2023年专项行动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是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收官之年,全省要继续深化对标提升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和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牢牢把握“以企业为主体、以比对为主线、以提升为目标、以服务为根本”四个关键,紧抓主导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加速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质量标准提档升级。全年实现覆盖全省50个以上行业、1200家以上企业的对标提升任务目标;超额完成覆盖全省100个以上行业、3000家以上企业的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目标,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湖北制造、湖北服务、湖北品牌做优做强奠定技术基础。

二、重点任务

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围绕我省突破性发展的五大优势产业,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对标提升方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总结经验成效,提炼推广典型案例,引导对标提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高效化,助力企业找准方位、增强内涵、法乎其上,培育一批标准水平领先、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效益一流的企业标准“领跑者”。

(一)持续健全对标达标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应将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积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引导各相关单位共同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宣传发动更多行业、企业参与到行动中来。加强对标达标提升活动与标准化推广、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等各项工作衔接、融合推进。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继续承担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技术支持,及时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常态化组织实施对标达标活动。按照对标一流、争创先进的要求,鼓励企业瞄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内标准,持续开展与自身执行标准的比对分析,提升企业标准水平。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持续推动全省重点、特色、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产业示范区,各类重点支持的创新、骨干企业以及标准化基础较好的企业常态化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重点突破形成示范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达标升级。组织专业协会、标准化研究机构和服务机构、龙头企业、行业专家,研究确定相关产品、服务的对标标准和对技术方案,确保对标方案科学可行。对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系统开展产业标准水平研究,发布高水平的产业对标技术报告。支持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出具企业标准先进性评价报告,支持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为对标企业提供对标检测服务,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向市场提供质量信任。

(三)深入推进产品和服务达标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应将专项行动同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产品和服务认证、“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湖北精品”公共品牌培育等有机结合,通过引导企业标准质量提档升级,推动形成由点及面、全面铺开的良好局面。积极构建先进标准体系,围绕对标中发现的差距,推动企业及时修订企业标准,提升与国内外先进标准水平的一致性程度。充分对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将对标提升行动与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深度融合,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和亮点抓实抓细。推动有条件企业争取高端品质认证,鼓励优势企业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服务走出去。引导鼓励对标企业积极承担“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参与申报“湖北精品”公共品牌认定,助力企业标准、质量、品牌联动提升。

(四)加大力度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围绕本地区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引导有关社会团体运用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成果,制定和实施一批先进的团体标准,提升本地区、本行业产品、服务质量标准整体水平。积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产业成为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领域,鼓励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发布相关产品、服务的标准比对分析报告,支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标准化研究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活动,推荐我省对标提升企业成为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

三、实施要求

(一)按季报送工作进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统计分析,落实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季度统计报告制度,于3月、6月、9月、11月的15日左右上报本地区参与企业名单、对标工作进展,包括企业对标技术方案名称以及对标结果声明等表格材料。

(二)形成和巩固制度性成果。各地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年底前,全面梳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报送三年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开展专项行动的行业、企业进行跟踪回访,重点围绕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工作情况,促进区域、行业、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情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取得的经验成效等方面,总结创新工作方法,系统提炼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类型可以是区域典型案例、行业典型案例或企业典型案例省市场监管局将对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遴选各地优秀典型案例,编发“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优秀案例选编”,推动对标提升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激励政策。积极推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税收、政府采购、融资增信等方面出台激励达标企业的政策措施,将达标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充分营造优标优质优价的良好营商环境,推荐达标企业争创标准创新贡献奖、政府质量奖等荣誉,多措并举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成就感。

(二)加强技术帮扶各地要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标准化资源,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鼓励专业标准化机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积极提供标准制定、标准验证、标准先进性评价、产品质量检测、服务质量评价等技术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各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质量服务站的整体效能,为专项行动提供全面质量技术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省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设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栏,为产业、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提供宣传平台。充分利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成效。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报道达标提升企业成功实践,扩大知名度、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发挥对标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追求高标准、崇尚高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对标行业(企业)数量任务表

附件

2023年对标行业(企业)数量任务表

市(州)

行业数

企业数

武汉市

≧8

≧150

黄石市

≧5

≧80

十堰市

≧5

≧80

宜昌市

≧5

≧100

襄阳市

≧5

≧100

鄂州市

≧3

≧50

荆门市

≧5

≧80

孝感市

≧5

≧80

荆州市

≧5

≧80

黄冈市

≧5

≧80

咸宁市

≧5

≧80

随州市

≧3

≧50

恩施州

≧5

≧80

仙桃市

≧2

≧30

潜江市

≧2

≧30

天门市

≧2

≧30

神农架林区

≧2

≧20

总计

≧70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