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及时准确申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和对象
考核认定初级职称范围对象为我区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考核认定结果的,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渠道
劳动关系在我区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区职改办。
三、考核认定条件
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以近年来省人社职改部门最新发布的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附件5)为依据。一般按以下条件掌握,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文件为准:
(一)学历资历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员级”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二)能力业绩条件
与各系列(专业)适用的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一致。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人员提出申请
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和考核认定申报条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供有关材料,并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中“个人诚信承诺书”栏目亲笔签名并按本人手印,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核认定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上报市职改办记入全市职称失信黑名单。
具体材料如下:
1.不装订部分
(1)二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报送电子版彩色登记照(尺寸为358*441-JPG格式,命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姓名);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份(附件1,A4幅面,下同);
(3)职称申报名册(附件2,纸质版单位盖章,报送纸质版时同时报送电子版);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并盖上单位公章);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初级职称备案表(附件3,纸质版单位盖章,报送纸质版时同时报送电子版)。
2.装订部分
(1)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幅面,下同);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相关原件带来审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请将报告在线验证有限期延长至最长验证有限期);
(3)社保单(个人专用版,须体现工作单位和缴费年限,缴纳社保公司与申报公司需一致)、劳动合同;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根据文件所需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提供年度考核,例:根据文件要求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请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5)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国家法律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系列,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先行审核(审核人签字并盖上公章)。
(二)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材料
用人单位对照考核认定的学历、资历和能力业绩条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工作期间(含见习期)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出具考核结果和聘任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将推荐申报人有关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将材料报上级人事(职改)部门。
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与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相符、相近。
(二)职后取得同等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相近的,可免一年见习期。
(三)国家法律规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系列(专业),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方可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对卫生、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出版、翻译、通信、安全工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国家已规定实行初级职务“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允许进行考核认定。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今年我区统一上报审核时间为11月24日~12月2日。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硚口区人力资源局701室(建设大道142号,地铁3号线双墩站C出口)。
联系电话:027-83631929。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初级职称申报名册
3.事业单位初级职称备案表
4.武汉市2022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5.2022年武汉市职称评审条件适用文件
附件: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pdf
附件: 附件2-初级职称申报名册.xls
附件: 附件3-事业单位初级职称备案表.xls
附件: 附件4-武汉市2022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xls
附件: 附件5-2022年武汉市职称评审条件适用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