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发改部门:
9月28日以来,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工作的部署,我市发布了预通知宣传发动,指导服务企业做好申报准备。近日,省经信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鄂经信装备函〔2022〕24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并结合前期工作,认真开展申报推荐。
一、申报主体通过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企业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名称准确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二、各区经信、发改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初审后,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汇总表,于2022年10月31日前联合行文(含企业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四份、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局装备处。(附件电子版可登录whjxzbc@163.com 文件中心下载,邮箱登录码:zbc85316921)
联系人:市经信局装备处 李翠叶 85316921
市发改委工业处 徐育才 82796011
附件:省经信厅省发改委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