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武政规〔2019〕2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2020年度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级配套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7日-8月31日(工作日时间,8:30-12:00,15:00-17:30)。

(二)申报条件

1.截止2022年8月31日税务关系在江岸区,2019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列入《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金的通知》(武科〔2020〕11号)名单的企业;

2.截止2022年8月31日税务关系在江岸区,2020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列入《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金的通知》(武科〔2021〕17号)名单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1.2019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拨付第三年度补贴资金5万元;

2.2020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拨付第二年度补贴资金5万元。

(四)申报资料(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1.2019、2020年度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级配套补贴资金申请表(2022年)原件(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高新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2022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5.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截图(职工总数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企业不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征信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湖北”查询下载,加盖公司公章);

7.财务收据及填写方式

①付款单位: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②备注:2019或2020年度(具体根据企业实际认定时间填写)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级配套补贴资金

③金额:5万元

④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章

⑤财务人员和经手人签名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8月31日17:3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提交至江岸区科经局高新科。(注意:认定补贴申请表须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二)兑现政策时税务关系已迁出江岸区或自愿放弃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未列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兑现名单的企业,暂不兑现。

(三)请企业申报人员严守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三、联系方式

(一)区科经局高新技术科

   询: 王亚超          联系电话:027-85320192

申报资料收件:连思瑶          联系电话:027-85320153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江岸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B座4楼404室

(三)QQ工作联系群

1.请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入QQ群691615879(江岸区2022年高新申报群)

2.请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入QQ群829362029(江岸区2020年高新群)



附件:1.2019年度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级配套

补贴资金申请表(2022年)

2.2020年度江岸区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级配套补贴资金申请表(2022年)

3.《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

金的通知》(武科〔2020〕11号)

4.《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

金的通知》(武科〔2021〕17号)

5.“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使用说明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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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