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工信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三品”全国行活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三品”全国行活动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2〕15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就做好我省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2022“三品”全国行活动是加快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实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具体措施,对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巩固经济稳定增长态势意义重大。要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务求实效,着力推进消费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

二、主动参与。活动期间,工信部将委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等单位在各省组织若干促销专场、专业巡展以及行业活动。各地要主动对照活动月度消费主题和活动内容,认真梳理本地优质企业及特色产品,提前做好准备,积极主动参与。要充分利用国家级平台和活动的影响力,把具有湖北特色的优质消费品产品和品牌推向全国,不断提高湖北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三、放大成果。各地在做好配合活动的基础上,应立足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以放大2022“三品”全国行活动成果。要制定出台体现本地区产业特色和产品结构的支持配套政策,支持企业让利促销,协调各类平台机构对参与活动企业给予一定资源支持,同步做好舆论引导,协调本地新闻媒体做好重要活动、重点企业、优质品牌的宣传推广。

四、加强统筹。各地自行开展的“促消费”活动,可作为落实全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举措,请提前将方案、活动计划、具体举措等向省经信厅报备,认真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地“三品”全国行活动情况、工作成绩及亮点要及时总结,形成简要书面材料,请于12月1日前报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三品”全国行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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