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为推进我区众创孵化平台集聚优质企业,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实施该项目。2022年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考核评价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众创孵化平台和平台内优质科技企业。对2021年度符合申报要求的众创孵化平台和入驻众创孵化平台的优质科技企业按政策给予补贴。(1)《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企业培育奖励申报表》(附件1)。(2)入孵协议(租房合同),实际办公证明(缴纳水电房发票、现场照片等)。(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新企业、“瞪羚”企业的认定文件。(1)引进或培育的企业为众创孵化平台的入孵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均在孵化基地内,税务关系在洪山区;(2)引进的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认定文件及年度纳税证明;(3)培育的企业在2021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当年度培育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4)引进或培育的企业在众创孵化平台内入孵时间不低于6个月。(5)奖励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洪山区优质入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3)、《洪山区优质入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众创孵化平台填报);(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入孵协议、租房协议和2021年的房租缴纳发票复印件(不含水电、物业和各类服务费);(3)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资质认定证书、大赛获奖文件、专家认定文件、科技人员聘用合同(注明所在院系证明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知识产权证书、纳税证明等。a.已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和“瞪羚”企业,且认定时间不超过三年;b.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第一大股东为市级以上人才计划专家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职创业的要求离职时间不超过3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五年;c.洪山大学之城创新创业大赛和其他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和落地企业,获奖时间不超过三年;d.技术创新优势明显或经济贡献显著的企业,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五年。(2)补贴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3)优质入孵企业房租补贴根据众创孵化平台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以及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济贡献,经审查评定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最高30元/平方米/月,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0平方米;(1)《洪山区大学生免费工位补贴申请表》(附件5),《洪山区大学生免费工位补贴汇总表》(附件6);(2)大学生在读证明(学校或院系出具),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入驻协议,工位使用考勤表(创业者本人签字,孵化平台盖章)。(1)大学生创业工位补贴的申报范围为高校举办的考核评价合格以上的众创孵化平台,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了免费创业工位。(2)众创孵化平台运营的孵化基地具备百兆宽带、共享会议室等可拎包入驻的办公条件;(3)2021年提供免费工位(全额收取或低价收取工位使用费的,不在申报范围),由创业大学生本人使用,出勤率在50%以上;使用免费工位的大学生应在2个月内完成公司注册,注册和税务关系在洪山区。(4)补贴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22日。2、以上申报材料均要求真实完整,若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依法追究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洪山区财政资金项目。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洪山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域创新与对外合作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88578159@qq.com。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403室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