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以来,我省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积极作为,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是专项计划深入实施、落地见效的关键时期,按照《湖北省促进专利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鄂知发〔2021〕12号)和《湖北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21〕35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今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专项计划实施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不断完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机制,统筹发挥现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项目和平台等作用,拓宽转化渠道,提升专利技术转化成效。要深入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建立动态更新的需求库,多批次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每季度向“知慧桥”湖北专利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信息。下半年,省局拟在十堰、孝感、黄石和荆门分片召开专利供需对接活动。各地尤其是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已立项的26家高校院所,要筛选有市场化前景的专利技术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一对多”快速许可。对“知慧桥”发布的开放许可专利清单,各地及项目承担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供需对接力度,达成许可。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规范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专利转让、许可和专利产品登记备案等手续办理,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组织好中小微企业受让专利奖补申报推荐工作。要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帮助企业融资纾困,质押融资进度较慢的市州,要加快进度强力推动。鼓励各地围绕属地重点产业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各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方案,请于8月15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今年,省知识产权局将择优对各地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和备案的产业运营中心予以资金支持。

二、切实加快预算执行

要切实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使用方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争取早投入、早见效。获得奖补资金的市州,资金使用中要避免撒胡椒面和片面追求绝对公平,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日常调度,做好绩效评价和跟踪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力争在今年年内将省级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奖补资金已落实到项目的,要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把控,常态化跟踪已转化专利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取得实效,避免低质低效的简单奖补。

三、做好资金绩效管理

要高度重视资金绩效管理,坚持结果导向、效益导向,将绩效管理的要求融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做好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度绩效考评准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信息化系统,及时掌握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数据,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建立各类项目实施成效和专利转化效益的常态化监测统计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强化信息共享,把好源头关,杜绝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获得奖补资金。

四、及时开展成效评估

省知识产权局将依据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成效评估指标,于第四季度组织对2021年以来专项计划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成效评估报告、专利转化运用制度建设与实施过程性证明材料(评估报告及证明材料要求另行通知),对资金使用率明显偏低、绩效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各地及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计划实施中涌现的创新经验、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邮箱dingwei@hbipo.gov.cn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