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企认定申报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21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工作指引》(鄂认定办〔20215号)文件要求,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2022年高企认定申报管理的工作规范,对申报管理工作进行优化,现将其中的走访环节公告如下:

一、走访内容走访内容包括企业办公场地、生产研发场地、科技人员、知识产权等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情况。走访目的是通过查看、查阅相关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以及采取必要可行的办法,了解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走访方式。科创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实行分类走访。

(一)对2021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线上走访。申报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1. 录制视频,时长1分钟左右,申报人出镜介绍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情况,拍摄生产、研发场地。2. 填写《线上走访登记表》,签字盖章。以上材料主动发送至指定邮箱scl@whggjk.com,邮件以企业全称命名。视频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二)对2021年销售收入小于300万元的企业,实行线下走访。由第三方机构提前1-3天与企业约定走访日期。申报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提前准备好办公、生产研发场地的证明资料,供现场查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付款流水等。

2. 提前准备好科技人员的证明资料,供现场查阅,包括但不限于:科技人员的名册(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等佐证材料,供现场查阅。科技人员10人以上的,仅需提供10人相关资料。

3. 确保至少1名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在场,携带身份证原件,根据走访人员要求,进行知识产权讲演。企业其他科技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走访结果。1. 申报企业在具备办公及生产研发场地,科技人员、知识产权均真实的前提下,走访人员予以推荐,申报进入下一环节(形式审查)。2. 线下走访时,若当场无法判断真实性,暂缓推荐;企业在走访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支撑真实性的,予以推荐;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佐证资料不足以证明真实性的,不予推荐。3. 走访中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予推荐:伪造办公及生产研发场地;伪造科技人员信息;无法正常讲演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现场情况与申报资料明显不符;走访人员如约抵达申报企业,但企业无故拒绝走访;企业失联等。4. 走访结果由走访人员汇总,及时告知被走访企业,并整理归档。

四、走访顺序。对已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优先走访为了高效完成现场走访工作,更好服务于广大申报企业,对实际办公地址位于东湖高新区以外的企业,将酌情合理安排走访时间

五、其他事项走访人员严禁收受企业红包、礼品或接受企业吃请,请各申报企业进行监督。企业违反廉政要求进行送礼吃请,将不予推荐。

特此公告。

科创局高企工作联系电话:027-67880523

科创局廉政监督电话:027-67880443

    附件:走访登记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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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走访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