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供应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工作,积极向省商务厅、商务部推荐我市优秀企业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未列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的龙头骨干企业。

(二)注册地在武汉市。

(三)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较完善的供应链管理制度,较强的供应链人才力量,建有业内较大影响的供应链平台,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2022年7月2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和《规范》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填写《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企业申报书》(见附件),一式5份交至各市商务局流通体系建设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5308979@qq.com。(文件名格式:所属区+企业名称+申报类别)

(二)实地核查(2022年7月24日前)。市商务局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及《规范》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指标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等。对于材料准备齐全、实地核查情况良好的企业,由市商务局确定为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拟推荐名单。

(三)推荐上报(2022年7月30日前)。市商务局将示范企业拟推荐名单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向省商务厅报送最终推荐名单。

武汉市商务局

2022714

(联系人:张芦 联系电话:82796622

附件1:《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pdf
附件2:《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附件3: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