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江夏区委、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夏发20195号,我区将启动2022年度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

(一)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四个档次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二)申报企业为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江夏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统纳税。

(三)不支持范围

1、企业从进入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平台以来,在其它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述同等规模档次的不享受本次奖励;

2、企业在主营业务收入满足条件但不能申报奖励情况:一是由一家企业拆分为两个及以上企业,拆分后的新企业在拆分当年首次超过以上档次;二是由两个及以上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合并后的新企业在合并当年低于合并前企业档次。

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xia.gov.cn/)、“智慧科经”平台(http://www.zhihuikejing.com/)公开。申报企业在“智慧科经”平台(http://www.zhihuikejing.com/)进行网上申报,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参与申报。

(二)提交资料

    1、《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推荐函;

3、企业需提供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承诺函(见附件3);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进规以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月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和年度财务状况两张表

6、企业进规以来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各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集中上报方式和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1日在武汉市江夏区“智慧科经”平台(http://www.zhihuikejing.com/)进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胶装)一式二7月20号前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区政府行政办公楼D区260办公室)。

(四)项目初审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审核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第三方机构审核。区科经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集中审核。

(六)网上公示。对通过审核的奖励资金区科经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七)上报审批。最后综合审核确定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财政局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后,组织资金拨付。

联系人:工业经济发展科  夏承俊 周静

QQ邮箱:26290851@qq.com  

联系电话:81568008

件:

1、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表

2、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汇总表

3、承诺函

      

        

                    2022年6月20日

1

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

             月)

一、企业基本信息及生产情况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人


手机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清算行号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亿元

企业进规以来每年主要财务指标

20   

20   

20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工业总产值(万元)




二、企业奖励建议金额

   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审核,该企业符合培育成长工程奖励条件,建议奖励金额             万元

(大写:            元)。

三、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意见

(盖章加签字

                                             年      月      日

注:1企业基本信息及第一部分由企业填写;

2第二、三部分由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填写

3、企业自进规以来其他年份主营业务收入财务指标另行附表。

2

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汇总

          月)

序号

所在开发区或街道

企业名称

2021年指标

奖励金额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增幅

(%)

总产值

(万元)

增幅

(%)















































































































备注:企业名称填全称,且与统计局户头保持一致

3

诺函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单位承诺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江夏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统纳税。同时,本单位承诺申请资料及所填报的相关数据和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保证全部真实有效,如有失实单位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单位法人(签):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