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均可自愿申报示范基地。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示范基地有效期为3年。2019年公布的示范基地将于今年有效期满,原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

申报主体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时间

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类别和顺序进行装订或提交,且二者应保持一致。

网上申报可登录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jxj.wuhan.gov.cn),点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批平台”,选择“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刻录光盘一张)报送武昌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武昌区荆南街14号一号楼8楼813室)。

申报时间:2022年6月16日—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文凯 郭雯琦  88936923       

 

附件:

附件1:市经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资料清单.zip

附件3: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审评分标准.doc

 

 

武昌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