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打造质量品牌,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全面推动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发〔2018〕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武政办〔2021〕11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武汉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武汉市强市办)决定面向全市征集质量专家。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单位从事质量工作、有意愿参加政府组织的质量政策法规研究、质量奖评定、质量品牌建设、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质量活动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本科(含)以上学历,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质量工作(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及农、林、牧、制造、建筑、交通、医药、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以下简称相关行业)的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高的质量理论素养、五年以上质量及相关行业工作的经历和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熟练掌握质量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在行业内有比较突出的成绩,具有相关评审经历、经验。其中,参与质量奖评定专家需熟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或相关管理体系评价方法,有相关认证、审核或咨询资质。
(四)年龄不超过65岁(含65岁),身体健康。
(五)学风严谨,坚持原则,信守科学客观公正的行为准则,具有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六)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质量专家申报登记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申报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荣誉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电子版。
四、征集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区(功能区)质量强区办、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动员本区域、本行业质量专家申报。质量专家本人如实填写《武汉市质量专家申报登记表》(见附表),同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经质量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后,交所在区(功能区)质量强区办或所在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审核推荐。
各区(功能区)质量强区办、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交武汉市强市办,各单位推荐的专家数量不超过10个。
(二)资格审查。武汉市强市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对申报的专家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估后进行遴选。
(三)结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录入武汉市质量专家库,作为武汉市重大质量工作及相关活动的备选专家。
五、相关要求
请有关单位及质量专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纸质版材料(申报登记表和证实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6月28 日前报送至武昌区强区办,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陈江峰 联系电话:86788075
祝安 联系电话:88319497
电子邮箱:625857965@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科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亭小区二村43号203室
邮政编码:430073
武汉市武昌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附件
武汉市质量专家申报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近期2寸彩色 免冠照片 |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
学 历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从事质量及相关 专业工作年限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手机)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熟练掌握的质量管理工具及方法 | 请选择勾选序号(可多选): 1、卓越绩效模式;2、六西格玛管理(6σ); 3、精益生产;4、可靠性管理; 5、全面质量管理(TQM);6、全面生产维护(TPM); 7、质量总体解决方案(TSQ);8、软件过程改进(CMM); 9、统计过程控制(SPC);10、现场管理(5S); 11、其他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可自填): | ||||
工作经历及 专业特长 | |||||
本人承诺 | 以上情况属实,本人同意申报并授权市质量强市办就本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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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所在 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功能区)质量强区办及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请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