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武经开办〔2021〕10号)及《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操作规程》文件要求,现启动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1-11月累计数)增幅达到相应条件,奖励年度内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区(营收以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数据为准)。
二、奖励标准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若2021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在1-5亿元(含1亿元)之间,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4%给予奖励;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5%但不足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2%给予奖励。
2020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过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若2021年年营收(1-11月累计数)超5亿元(含5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5%给予奖励;2021年营收同比增幅超过5%但不足10%的,对其2021年营收净增部分按0.3%给予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政策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2020年及2021年年营收证明、纳税证明(营收证明附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11月数据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纳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 企业于3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区发改局邮箱(请将申报资料整合为1个PDF格式文件,邮箱:437267444@qq.com),初步审核通过后(审核通过会有邮件或电话回复),各企业务必于3月31日前提交盖章版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17号窗口,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需认真《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在疫情防控下支持企业发展办法》(武经开办〔2021〕10号)中“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确保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数据全部真实有效。
2、本项政策遵循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中第三条、第二项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政策“就高不重复”原则。
六、联系方式
商务城 吴 迪 84796581
先进制造产业区 赵 静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园区 李小刚 84852221
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区发改局 孙雅婷 84748213
附件: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奖励申报材料(建议模版)
武汉经开区发改局
2021年3月21日
附件: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壮大现有产业(服务业)奖励申报材料(建议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