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工作,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等规定,在征求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形成了《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武汉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评定标准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修订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见《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附件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请于3月31日前反馈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邮编430015)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并注明“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hsqsb@163.com
三、联系人:谭贤豪,电话:027—85633213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