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现将市经信局《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2月14日前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完成自主注册申报工作。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
二、报送要求
请通过线上申报的企业于2022年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区科经局经济运行科(融创智谷C5栋裙楼512),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370768894@qq.com,电子扫描版、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联系人:陈容 87374326
附件:市经信局《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