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蔡甸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蔡政规[2021]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度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载体进行奖励,名单如下:

1、依据《市科技局关于认定2021年度第一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通知》(武科[2021]42号),我区知音众创空间通过第一批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区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2、依据《市科技局关于认定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通知》,我区莲花湖创新谷众创空间通过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区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3、依据《省科技厅关于认定武汉君成汇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为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我区武汉君成汇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湖北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区级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4、依据《市科技局关于认定2021年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我区武汉君邦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区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根据《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蔡政规[2018]1号)文件规定,我区知音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武汉嘉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勤润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市伟华智能家具有限公司符合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立的入驻企业条件,分别给予71553元、59629.2元和62464.8元房租补贴。武汉信嘉润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符合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风险补偿规定,给予12000元投资风险补偿。

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人:魏勇、樊君晗(科经局科技管理科)       电话:69843368

                 刘善邦(科经局监察室)           电话:84942530

蔡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