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市经信局关于继续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十大重点领域,聚焦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光通信、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纺织服装、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等16条重点产业链,兼顾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

二、条件要求

1.牵头企业长期从事所属领域研发、生产,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较强行业影响力;

2.牵头企业具备一定的科研资产,有持续研发投入及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

3.牵头企业具备整合行业产学研用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4.培育建设目标明确、方案可行、基础较好;

5.牵头企业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报材料报送

1.请有意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于202216日(周下午17:30向我局提交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具体参考附件2),纸质版一式盖公章)、电子版一份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2.前期已列为培育对象,且在有效培育期内的,如自评符合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和认定条件,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盖公章、电子版一份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琳 678861332673888187@qq.com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编写目录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20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编写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