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相关企业:
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7〕11号)及实施细则,我局组织了2019年度区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园区推荐、我局初审、第三方审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网上公示,拟对6家企业拨付专项资金(见附件),现将拨付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拨付手续
请相关企业于2020年10月28日前报送财政支付申请书与财务收据至企服局。
1.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填写收款单位全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全称、申请金额、合计金额大写、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盖单位公章,其余可空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附件),发送电子表格至donghuqifu@163.com,文件名称命名为“XX公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专项支付申请书”。
2. 财务收据。抬头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注明“2019年度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专项奖励资金”,支付方式填写“转账”,填写好拨款金额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收据背面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6位数行号、银行帐号、联系人、手机号。
二、联系方式
地 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企服局
联系人: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1.东湖高新区2019年度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专项 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doc
企服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