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于2021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局在8月16日至9月3日收集、汇总了申报资料。经第三方机构审核、评估,现将江汉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若以邮寄或快递方式提交意见,以我局收到意见的时间作为判断依据)提出书面意见(盖单位公章或个人手写签名),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胡翻
联系电话:85626370
通信地址:江汉区菱角湖路4号7楼高新技术科
邮政编码:430015
附件:江汉区2021年度瞪羚企业拟认定名单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