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武政规〔2016〕15号)文件,根据《武汉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东湖高新区企业申报2021年武汉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1.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307号)。
二、申报范围及对象
根据《武汉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受理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推荐的下列企业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奖励和补贴资金申报:
1.2020年12月底前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获颁证书的企业;
2.2020年度经国家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单位。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根据资金预算额度和各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统筹拟定全市年度专项资金拟支持的项目和额度,并进行公示。
三、企业申报材料
1.武汉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两化融合建设情况(不少于4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
(2)两化融合贯标推进工作概况(培训、认定等);
(3)企业两化融合建设现状(含两化融合建设组织架构,已选用应用软件的名称、时间,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4)应用互联网开展协同与创新情况(主要指企业运用互联网在研发、生产、营销、管理、服务、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5)实施两化融合的做法、成效及体会;
(6)两化融合推进工作下一步计划(结合工业互联网)。
3.国家相关认定文件或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武汉市两化融合典型实践案例撰写提纲(附件4)。
5.武汉市企业两化融合应用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5)。
请申报企业于9月29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1-3用A4纸打印、复印后,连同封面一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如材料内容、排版、装订不符合要求,附件有缺漏的将作退回处理)交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地址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2办公室;以上材料1-5的所有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3)的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2397071229@qq.com,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江承源 杨静静 67880565
(武汉市经信局项目咨询:张成利 85316953)
附件1 关于组织2021年武汉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盖章扫描件)_202109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