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区科经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1.税务关系在硚口区,且注册一年以上;

  2.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等(详情见通知文件)。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样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样式见附件)在2020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硚口区科经局高新科(地址:武汉市沿河大道518号硚口区人民政府0430室)。

  (三)温馨提示:

  欢迎2020年新申报高企资质和参与本年度高企复核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科技“小巨人”项目的申报中来,对于已经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单位,不支持逆向重复申报,望知悉。

硚口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区科经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