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采用新技术、先进工艺进行智能化改造,拉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市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及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2021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19〕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类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开展武汉市2021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专项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企业为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地点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清单(2019年版)》(附件1)的工业投资项目,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
3.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申报当年应完工并正式投产。本次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申报期最长为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二)支持标准
对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内实际完成的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费用,按8%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
二、武汉市2020年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19〕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类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作,开展武汉市2020年工业智能化改造专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企业为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地点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清单(2019年版)》(附件1)的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
3.应是经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平台(市级遴选的五家平台)评估纳入《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以项目审计入场时间为准)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最高不得超过设备投资的20%,申报当年应主体完工。本次智能化改造专项申报期最长为2018年9月-2020年9月。
(二)研发投入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智能化改造的软件购置费以及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它相关费用(不得超过研发投入总额的10%),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支持标准
专项审计报告明确的建设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内实际完成的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费用总额,根据年度预算资金控制额度,按照不高于8%的比例予以安排,单个项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三、申报相关事项通知
请申报2021年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专项的企业,认真梳理企业情况,并认真填写项目附件,按照专项编制提纲编写专项资金申报文本,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专项资金申报文本一式两份盖章版送至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办公室,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1561857866@qq.com,截止时间9月25日17:00前,请各相关企业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玉才 6788613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2019年9月14日
附件1: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政策 武经信规2019年4号.pdf
附件2:2021年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申报附件.zip
附件3:2021年武汉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专项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