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每个奖励(补贴)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2019年度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申报要求》(附件1)。

2. 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本次奖励(补贴)事项已享受高新区其它相关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3.本次申报针对2019年627-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事项(涉及年度数据的,以2019年全年水平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305:30。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

三、申报事项

(一)产业园认定奖励

(二)产业园运营补贴

(三)入园奖励

(四)入园补贴

(五)入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激励

(六)企业新设补贴

(七)入库奖励

(八)经营贡献奖励

(九)上榜奖励

(十)招才引智奖励

(十一)落户奖励

(十二)国(境)外业务拓展奖励和补贴

(十三)业态升级奖励

(十四)业态升级补贴

(十五)助力主导产业奖励

(十六)行业协会活动经费补贴

(十七)自主品牌建设奖励

(十八)宣传推广补贴

申报单位可以申报本通知的一个或多个事项,均需符合支持事项的申报要求。

四、申报说明

1.工作流程:申报→区人事局审核现场抽查会审公示拨款。

2. 请各企业逐项按照政策原文及申报要求仔细核对企业业务具体情况,申报奖补资金的类别提供申报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请表、承诺函、封面及材料模板见附件2-5,报送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楼4009室),同时提供扫描版发送至whdhgxqrsj@163.com,不同申报事项可用隔页,不同事项的同一材料不用重复提供。

3.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欺瞒手段进行本产业政策奖励补贴资金申报的一经查实,一经发现或查实,除应退还专项资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5年内不得申请东湖高新区奖励补贴资金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志勇  随明星

联系电话:027-67880128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2020年99

附件1 人力资源服务业资金申报要求.docx

附件2 申请表.doc

附件3-5 申报材料目录模板、承诺函.doc

附件6 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