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每个奖励(补贴)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2019年度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申报要求》(附件1)。
2. 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本次奖励(补贴)事项已享受高新区其它相关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3.本次申报针对2019年6月27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事项(涉及年度数据的,以2019年全年水平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下午5:30。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
三、申报事项
(一)产业园认定奖励
(二)产业园运营补贴
(三)入园奖励
(四)入园补贴
(五)入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激励
(六)企业新设补贴
(七)入库奖励
(八)经营贡献奖励
(九)上榜奖励
(十)招才引智奖励
(十一)落户奖励
(十二)国(境)外业务拓展奖励和补贴
(十三)业态升级奖励
(十四)业态升级补贴
(十五)助力主导产业奖励
(十六)行业协会活动经费补贴
(十七)自主品牌建设奖励
(十八)宣传推广补贴
申报单位可以申报本通知的一个或多个事项,均需符合支持事项的申报要求。
四、申报说明
1.工作流程:申报→区人事局审核→现场抽查→会审→公示→拨款。
2. 请各企业逐项按照政策原文及申报要求仔细核对企业业务具体情况,按申报奖补资金的类别提供申报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请表、承诺函、封面及材料模板见附件2-5),报送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楼4009室),同时提供扫描版发送至whdhgxqrsj@163.com,不同申报事项可用隔页,不同事项的同一材料不用重复提供。
3.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欺瞒手段进行本产业政策奖励补贴资金申报的一经查实,一经发现或查实,除应退还专项资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5年内不得申请东湖高新区奖励补贴资金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志勇 随明星
联系电话:027-67880128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