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有效组织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现面向全省征集2020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意向。请各有关单位参照申报要求、项目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进行申报,提供项目简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参见科技厅网站《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第一批)》(http://kjt.hubei.gov.cn/fbjd/tzgg/202006/t20200605_2383719.shtml)中的《申报要求》。

2.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为30万元,上限为60万元。

3.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机构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计划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等,取得的境内外投资许可及境内外注册文件及资质等,同时提交经专业机构中文翻译件。申报单位应具有两年以上国际合作经验。

4.本计划采用限项推荐申报,武汉市推荐不多于7项(其中东湖高新区不多于3项),其他市州推荐不多于2项,高校及科研院所推荐不多于2项,中央在鄂企业单独推荐的为1项。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仅推荐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二、主要方向及重点领域

1.支持按国别和地区优势与相关国家(地区)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在“芯屏端网”等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及相关配套支撑开展联合研究、技术转移以及成果转化等。

2.支持按国别和地区优势与相关国家(地区)在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节能环保等领域,特别是有关疫情防控治疗等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及产业关键技术进行联合研究、技术转移以及成果转化等。

3.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现代农业、智能装备、资源开发、5G+互联网、超精密制造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4. 重点支持与我省“中非创新合作中心”的创建及“中俄科技创新年”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合作。

5.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建设联合研究中心,特别是建设境外研究中心、以企业并购或合资参股等方式有效利用境外创新资源。

6.支持建设中外合作科技园区,聚集带动相关企业形成集群优势,特别是以企业为主体在境外建设科技园区、示范推广基地等,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多方位、多渠道引导我省企业科技创新合作“走出去”。

7.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整合国际资源,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三、项目简介要求

项目简介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及外方合作单位、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及经济社会指标、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简介应简明扼要,控制在1000字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pdf版)。

四、报送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6月17日前统一将Word版发送至邮箱182540541@qq.com。科创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周星 67880143

       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吕程辉  胡林   87135827   87135823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