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证书上有效期为准),应每年网上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填报年报的高企将被取消高企资格。对被取消高企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截止6月9日武汉市(不含东湖)还有部分企业(名单见附件)未提交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请还未提交年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
在线填报网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5692185 65692180 65692148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