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武经信产业(2020) 45号

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现将《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湖北省企业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鄂经信办产业[2020] 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做好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工作。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申报材料以及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材料(含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及电子光盘)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发展协调处。所有申报及复核企业徐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在线申报系统网

址为: dgb.cfie.org.cn (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在线申报系统主页)。


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 85319459


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10办公室,邮编430070


附件: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湖北省企业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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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主要条件

一、示范企业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5.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7.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8.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单项冠军产品

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三、培育企业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5位或国内前2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

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7.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的企业优先考虑。

8.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