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现将组织申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企业按照《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0版)》要求积极申报,并按照《2020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符合性审查业务指导书》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书、项目汇总表、自查承诺函(没有统一模板)于9月11日中午12:00前(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丹 65563308 李国伟 65526702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2020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