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真正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应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武汉市本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含《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5套,电子版光盘2套),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各企业在2020年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4套,电子版光盘2套)报送到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五)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将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遴选盖章推荐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统一报省经信厅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确定我省拟推荐项目(原则不超过10个)。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苗(副秘书长)
电 话:135 4511 7749(同步微信)
附件:
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2020年4月17日
政策对接,秘书长热线:
曹显财( 秘 书 长) 13387568617
刘晓苗(副秘书长) 13545117749
张 莹(副秘书长) 18702772071
(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同步微信)
武汉高新技术企业QQ群:936973492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全面解读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