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强的“头雁”效应。随着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等新理论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迭代,新一代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作的新特征,正在对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国际政经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将人工智能发展作为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大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和深度融合应用力度,不断催生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抢占制高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智能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以数字经济为引领,超前系统布局,优化顶层设计,增强原创能力,务实核心基础,发展人工智能软硬件及智能终端产品,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完善公共支撑体系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需求深度融合,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2年,我省在关键领域、基础能力、企业培育、支撑体系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成为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引领区、产业发展示范区和创新发展新高地。

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智能核心芯片、智能操作系统、智能传感器、智能控制产品等智能软硬件研发和产业化取得标志性突破,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智能集成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形成显著产业竞争优势。

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大数据智能、跨媒体计算、群体智能、自主无人系统、虚拟现实、智能建模、类脑芯片、自然语言处理等基础理论与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主导或参与制订若干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标准规范。

企业竞争能力突出。培育10家以上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100家以上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标杆企业,500家以上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专精特中小企业。

支撑体系基本建立。支持阿里巴巴城市大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海康威视视频感知开放创新平台升级为国家级平台。积极争创人工智能国家创新中心,布局建设10家以上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人工智能“l+N”产业创新联盟,加快完善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训练资料库、网络安全、网络基础等体系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突破关键核心基础理论和技术

1、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推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设立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联合基金,建立与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的联合基金,支持人工智能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推进浙江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等高校院所,聚焦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自主协同控制与优化决策等比较优势领域,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力争率先突破,获取一批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2、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数字经济重大科技专项中分设人工智能专项,以“数据、算法、硬件”为核心,聚焦人工智能关键算法、软硬件协同和专用系统等重点领域,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加大对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群体智能关键技术、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和新技术、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自主无人系统、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攻关,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标志成果产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3、加快工程应用技术创新。搭建并完善工程应用技术开源框架平台,加快机器学习、模式识别、人机交互等技术的实践应用开发,推动人工智能在实践应用中迭代创新。重点突破新型传感、先进控制与优化、信息识别、复杂环境识别等智能制造工程应用技术,推动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预测性维护等新模式应用。加快推动智能安防、半导体工艺制程、智能感知等技术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专栏1:人工智能基础核心技术及工程应用创新技术

1.数据、算法、计算能力三大基础驱动技术。文献、语音、图像、视频、地图等跨媒体交互的多源异构大数据表示、语义理解、语义协同、信息融合处理等技术;云计算、并行计算、网格计算等新型计算系统技术;以深度学习为核心的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等算法模型在智能制造、智能服务场景中算法建模研究,推动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的硬件化、系统化和平台化。

2.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研究跨媒体统一表征、关联理解与知识挖掘、知识图谱构建与学习、知识演化与推理、智能描述与生成等技术,开发跨媒体分析推理引擎与验证系统。

3.群体智能关键技术。开展群体智能的主动感知与发现、知识获取与生成、协同与共享、评估与演化、人机整合与增强、自我维持与安全交互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群智空间的服务体系结构,研究移动群体智能的协同决策与控制技术。

4.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和新技术。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核心技术、认知计算框架,新型混合计算架构,人机共驾、在线智能学习技术,平行管理与控制的混合增强智能框架。

5.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研究虚拟对象智能行为的数学表达与建模方法,虚拟对象与虚拟环境和用户之间进行自然、持续、深入交互等问题,智能对象建模的技术与方法体系。

6.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点突破新型传感技术、先进控制与优化技术、功能安全技术、信息识别技术等智能制造工程应用技术,加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关键技术装备中加快集成应用。

7.多领域创新应用技术。视觉语义建模、视觉对象时空定位与搜索等关联应用技术以及3D检测、跟踪与识别等智能安防技术在机器视觉中的工程化实践运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和集成电路高端制程工艺技术;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及高精度车辆探测识别跟踪、车道线检测、轨道交通自主调度等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中的应用;智能感知、传感与运动控制、多模态人机交互等智能家居应用技术。

(二)攻克基础软硬件

围绕经济社会对智能产品的多元化需求,加快研发并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芯片、智能传感器等核心基础硬件;加快智能软件开发和应用,支持开源开放平台建设,夯实人工智能发展的软硬件基础。

1、智能芯片研发制造。重点发展面向行业终端应用的人工智能芯片,加强处理器、存储器等高性能低功耗智能芯片的设计、封装、测试、制造环节的前瞻性战略布局。鼓励芯片设计与制造一体化企业创新发展和引进芯片专业代工企业,加快推动先进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实现12英寸生产线零的突破,增强特色工艺制造能力,加快布局高端存储和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产业,带动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配套发展,打造成为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2、智能软件开发和应用。大力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软件创新升级,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软件解决方案,促进软硬协同发展。鼓励研发自主开源基础软件,大力推进应用开源架构满足人工智能多层次市场需求。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人工智能操作系统和控制软件研究。探索研发多架构、多语言的开源框架工具、中间件、编译库等,支撑智能制造、无人驾驶等应用控制系统开发。优化智能制造软件系统,打造自主工业软件技术体系,加快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有效供给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3、智能传感器等部件自主生产。突破智能传感器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研发具备感知交互功能、基于新测量原理、实现多种测量方式的智能传感器,推动智能传感器集成化、小型化发展。研发并应用一批满足智能人机交互、灵活精准控制、实时协同等特征的智能化控制设备,提升智能关键零部件的新型材料、制造工艺和终端应用的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到2022年,应用于工业和消费电子的高端智能传感器实现产业化突破,有效填补相关领域国内空白。(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4、开源开放平台构建和完善。针对机器学习、模式识别、智能语义理解等共性技术和自动驾驶等重点行业应用,支持面向云端训练和终端执行的开发框架、算法库、工具集等的研发,支持开源开发平台、开放技术网络和开源社区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复杂训练需求的开放计算服务平台,鼓励骨干龙头企业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同的新型产业生态。到2022年,建成一批面向云端训练的开源开发平台支持大规模分布式集群、多种硬件平台、多种算法,面向终端执行的开源开发,平台具备轻量化、模块化和可靠性等特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专栏2:人工智能标志性成果产品

1、脑机接口系统。依托浙江大学脑与脑机融合前沿科学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脑机协同智能技术(科技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面向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和中国脑计划等国家战略布局,开展高精度、多模态脑信息获取技术、脑认知神经环路的计算模型与方法、脑信息编码调控技术、脑神经环路模式解析技术、多脑协同脑机交互技术等研究。研发面向脑重大疾病的双向-闭环脑机接口系统、高可靠性的下一代脑机接口军用系统。

2.城市大脑。依托阿里巴巴等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攻克数据融合、优化控制、实时预警、实时仿真、内容分析等核心引擎技术,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全新城市智能基础设施平台,深入开发利用城市数据资源,实现对城市运行状态的整体感知、全局分析和智能处理,应用于城市交通、城市安全、社会综治、城市管理、健康、环保、旅游等系统,有效调配公共资源,大幅提升城市运营效率,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3.视频感知。依托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开展视频理解、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感知、多模态感知、跨媒体感知、大数据智能、分布式计算等新理论、新算法、新技术的研发,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边缘端智能视频感知设备、云端智能视频分析设备等。

4.智能芯片。依托阿里巴巴达摩院和之江实验室等机构,整合寒武纪、耐能(Kneron)等芯片企业研发力量,围绕自主研发“中国芯”战略布局,开展基础算法、视觉计算、机器学习、量子计算、智能传感、网络安全、嵌入式系统、人机自然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量子芯片、NPU专用芯片、毫米波无障感知芯片和智能决策AI芯片等。

5.智能自主无人系统。依托阿里巴巴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和之江实验室,开展高精度地图、高精定位、决策规划、智能控制、仿真平台和数据平台等方面的研究,突破路端感知技术、车路通讯技术、云端通讯技术、多传感器融合技术和协同感知技术等,研制具备L4级别的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系统,并进行常态化的测试。

6.网络安全技术。依托之江实验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和安恒信息等研究机构和企业,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护能力的理论和方法开展研究,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关联性安全态势分析、自学习应急响应防御和智能安全运维等方面取得突破,研制内生安全的拟态工业控制系统、内生安全的智能边缘网关与内生安全的拟态工业云平台。

(三)加快发展智能产品

精确定位产业升级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集中力量做好智能安防、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等关键智能产品研究、生产和市场推广工作,推动人工智能集群式创新。

1、智能安防。依托我省智能安防产品优势,加强图像与视频精准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智能感知、深度学习等多项关键技术研究,实现人脸精确识别、图像序列智能分析、目标行为理解和描述等多种复杂安防算法模型构建。加快研究面向社会治安、工业监控以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场景智能安防解决方案应用,加快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防区域示范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安防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升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

2、智能网联汽车。推动我省人工智能、汽车制造、互联网的优质资源融合,加快计算机视觉、先进传感、大数据、车联网、自主决策控制等智能技术在元人驾驶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深化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智慧交通应用示范的部省合作,借鉴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平台建设经验,加大对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设施、环境改造、运行设备和研发等投入,推动智能汽车、智能交通、5G等宽带移动网络的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谋划建设若干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平台,实现由封闭式简单场景测试体验逐步向开放式应用场景落地转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

3、智能机器人。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深度融合,提升机器人产品在传感、交互、控制、协作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运用机器视觉、人机协作、多模式交互等技术,促进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技术在高强度、高柔性、高洁净度、高危险、高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生产场景的示范应用,全面提升工业机器人传感、控制、协作和决策性能。优先布局智能服务机器人市场,以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和智能决策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娱乐、医疗康复、养老陪护、安防救援等特定应用场景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4、智能家居。依托我省现有家电产业集群优势,整合利用创新资源进行智能化升级,重点支持智能传感、物联网、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智能家居产品中的应用,实现家居产品的人机对话、行为交互、设备互联和协同控制等功能。加快新型可穿戴家居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建设一批智能家居测试评价、示范应用项目并推广,提升家居产品的个性化、智能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四)推动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以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的技术融合和模式创新为导向,拓展产品形态和应用服务,聚焦智能制造、智能医疗与健康、教育、商务、物流、金融、交通、环保、政务、司法等重点应用领域,加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产品开发应用,全面提升我省人工智能应用能力。

1、推进人工智能和先进制造深度融合

加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关键技术装备中集成应用,智能化生产、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预测性维护等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加快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打造“1+N"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动大型制造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内部管理和生产的数字化管控,引导中小微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滚动实施智能制造和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计划,选择基础条件好、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分类分步推进离散型、流程型、个性化定制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加快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总结提炼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智能化技改)经验,形成标准范式,带动中小企业集聚的产业集群智能化升级。到2022年,实施省级以上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示范项目500个,建设100家智能工厂,在役工业机器人数量达15万台,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达200台/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大力研产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的自检测、自校正、自适应、自组织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优化智能传感器与分散式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数据采集系统(SCADA)、高性能高可靠嵌入式控制系统等控制装备在复杂工作环境的感知、认知和控制能力;加快基于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检测装备研发与应用,以及高速分拣机、多层穿梭车、高密度存储穿梭板等物流装备的创新应用。开展重大智能制造装备首台(套)推进工程,到2022年,研发并推广500项以上首台(套)智能技术装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2、开展消费服务领域的应用

围绕市场消费热点,优先在智能医疗与健康、教育、商务、物流、金融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进一步拓展市场应用规模。

智能医疗与健康。推动医学影像数据采集标准化与规范化,支持脑、肺、眼、骨、心脑血管、乳腺等典型疾病领域的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技术研发,加快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的产品化及临床辅助应用。开展智慧医院建设试点,率先在肿瘤疾病等病种建立辅助诊疗、自动诊断、用药推荐、健康预警等服务,加快柔性可穿戴生理监测系统应用。加强群体智能健康管理,研发健康管理可穿戴设备和家庭智能健康检测监测设备,推进智能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发展慢病管理、居家养老、健康管理咨询、生活照护等服务新模式。(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智能教育。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创新,构建包含智能学习、交互式学习的新型教育体系。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教育基础环境。推动基于教育大数据的人工智能在教育管理、师资培训、课堂应用、教学评价等全流程应用。开展智能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建设,开展基于数据的精准教学,推动个性化学习,全面推进智慧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转型。鼓励市场主体发展基于大数据智能、立体模拟等在线教育培训平台。(省教育厅、省经信厅)

智能商务。充分发挥浙江电子商务产业先发优势,紧扣消费需求,鼓励龙头企业运用跨媒体分析与推理、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等新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推广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商务服务与决策系统。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全面拓展,推动跨境电商、新零售等创新发展、领跑全国。(省商务厅)

智能物流。完善智能物流集分运配信息平台和服务系统,加强智能化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智能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提升仓储运营管理水平和效率,满足精准、柔性、高效的物料配送和无人化智能仓储需求。加快智慧物流国际化发展,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数字服务平台,实行“四港联动”,把杭州打造成为世界级物流枢纽节点城市,面向全球提供端到端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口(省交通厅、省经信厅)

智能金融。充分发挥我省金融软件企业相对集聚的优势,利用金融大数据平台,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创新更多适合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类人工智能产品,建立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智能风控、智能投顾、智能客服等分析应用系统,发展金融新业态,推进金融业在业务流程、业务开拓和客户服务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智慧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重点在智能交通〈城市)、智能环保、智能政务、智能司法等领域拓展应用,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智能交通。依托智慧交通建设的信息化基础,导入人工智能要素,强化改造升级,建设“城市大脑”交通系统。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强交通系统与外部互联网数据的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实现数据驱动的交通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构建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

智能环保。建立水、气、土壤、固废等智能环境监测网络和服务平台,选择重点区域和领域,开展环境保护和突发环境事件智能防控试点。(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智能政务。加快多维度数据分析、感情识别等在公共需求预测、社会舆情分析中的应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能级,推动政府服务实现从数据互通、信息互享、网络办公到智能化决策管理。(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智能司法。加强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应用,建设智慧法庭数据平台,促进实现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智能化。(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五)深化人工智能军民融合

贯彻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大力开展人工智能的军民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我省民营经济发达优势,加快推进民参军、引导军工领域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实现“民参军”和“军转民”的互促互强。

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协同创新。追踪军工集团战略布局与技术发展趋势,鼓励我省民营企业、高等院校与军工科研院所、高校等深化战略合作,布局宽带与智慧海洋工程、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新一代超算中心、量子通信等一大批人工智能重大产业化项目;依托现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军民两用技术服务中心,积极引进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我省设立军民融合研发中心,加强与军工院所合作,建立军民融合研究院、军民两用技术研究中心或国防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开展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依托杭州大江东浙江大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等平台,大力开展人工智能的军民融合创新;加快人工智能在海洋装备产业的应用,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加强市县联动,遴选一批有特色的地区开展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试点工作,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经信厅)

三、实施路径

(一)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

充分利用浙江在数字经济的先发优势,加快进行人工智能企业梯队建设,打造以领军企业为核心、行业标杆企业为支撑、专精特中小企业为补充的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带动产业链创新发展。鼓励并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各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开放式人工智能专业化众创空间,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专栏3:人工智能企业培育“三大工程”

1.领军企业。支持阿里、吉利、海康、大华、网易、蚂蚁金服、菜鸟网络、传化智联等智能制造、智能软硬件、智慧金融、智慧物流等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加快面向智能芯片、人工智能关键技术、行业创新应用技术等开发和产业化,打造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加强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制定。坚持开放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开放计算平台,提升人工智能的服务能力。培育10家以上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领军企业。

2.行业标杆企业。在智能安防、智能机器人、智能关键零部件、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无人机、语音/图像识别、智能家居等优势领域,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行业标杆企业100家以上。

3.专精特企业。面向全球吸引优秀的人工智能创业团队、孵化机构和各类投资机构,支持人工智能行业领军企业和高校院所优秀人才、联系创业者、创客等群体投身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培育人工智能细分领域有竞争力的专精特中小企业500家以上。

(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围绕打造“核心技术智能软硬件及智能终端一行业应用”的产业体系,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核心企业战略合作,加快军民融合领域技术转化,布局一批战略性、全局性的智能软硬件、终端和产业化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千亿级的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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