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武政规〔2016〕27号)、《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蔡政规〔2015〕1号)等文件精神,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母基金拟新发起设立一支高层次人才创新发展子基金。为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的积极性,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基本情况
武汉市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是由蔡甸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依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通过采用政府引导基金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于蔡甸区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拟设立子基金基本情况
(1)拟设立蔡甸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发展基金,基金规模人民币一亿元,其中基金出资2000万元,社会募集8000万元,社会资本首期出资金额与区引导基金出资额1:1匹配。
(2)与区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签订有限合伙协议后三十天内将入伙资金转入基金托管行设立的共管账户;
(3)本基金重点支持科创人员、归汉留学生等高层次人才在蔡甸区创新创业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武政规〔2016〕27号)第二十四条,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子基金在区内投资的总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其他类别的子基金在区内投资的总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每支子基金在区内的具体投资比例由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和子基金其他出资人协商确定(在区内投资的总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在合伙协议(章程)中做出明确约定。
三、招募目标
此次将按照《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武政规〔2016〕27号)、《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蔡政规〔2015〕1号)等规定公开招募1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高层次人才创新发展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四、申报条件
(一)基金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核心管理团队内中,须具备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并至少一名成员具备主导海外投资并购成功案例经验。
(三)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具备高层次人才在汉创业经历并熟悉国家、省、市等高层次人才政策。
(四)核心团队成员具有国家级人才顾问专家资质证书和具有国际孵化器成功运营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2010年至今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20年7月12日下午5:30分前将报名资料按照附件一的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同时将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蔡甸区人民政府金融办。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凯
联系电话:84942208 邮箱:398821714@qq.com
联系地址:蔡甸区知音湖大道18号
武汉市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