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经我厅审核,省直有171家企业、医院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拟返还资金84744.93万元。其中:亏损或利润下滑企业133家拟返还26346.51万元,受疫情影响企业10家拟返还807.10万元,参与疫情防控企业17家拟返还48728.12万元,参与抗疫定点医院9家拟返还8854.64万元。另补发第一轮500人以下企业2家拟返还8.56万元。扣除上述企业前期按比例已返还资金17565.77万元,本次还需拨付稳岗返还资金67179.16万元。拟从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
附件:1.关于拨付2020年省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审核拨付汇总表
2.2020年度省直亏损或利润下滑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拨付表(133家)
3.2020年度省直受疫情影响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拨付表(10家)
4.2020年度省直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拨付表(17家)
5.2020年度省直参与抗疫医院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拨付表(9家)
6.2020年度省直500人以下参保企业稳岗返拨付表(2家)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2日
(联系人:刘习军;电话:027-8665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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